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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 > 关于代理记帐机构具备的条件您的位置:首页 >> 代理记账

关于代理记帐机构具备的条件

    根据规定,在我国从事代理记帐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亦称会计证,下同)的专职人员,同时聘用一定 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代理记帐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机 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申请成立 代理记帐机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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