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咨询服务之应纳税收益的调整核算
审计咨询专家介绍说,应纳税收益是按会计标准核算时不作为收入计人利润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对这种永久性差异,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会计标准规定应按成本转账,不核算收入和成本,而税法规定既要核算收入又要核算成本,按该产品的计税价格或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人应纳税所得额。财务会计的处理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产品成本贷记“产成品”或“原材料”等科目,按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税务会计在调整营业收入时调整金额为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计税价格,在调整营业成本时调整金额为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应在财务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计税价格与产品成本的差额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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