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审批备案需提供的材料须知
首次申请刻制公章须知
(名称变更的企业参照此须知办理)
1.营业执照福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需正反面复印);
3.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正反面复印),及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注明被
委托人姓名、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名称,印章的名称及枚数)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名称的企业需加持工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通知》
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分支机构刻章须知
1. 由总公司开具介绍信(介绍信中需写明分公司或分支
机构单位名称,允许其刻制的名称及枚数)
2.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分公司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应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以及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注明被委托
人姓名、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名称,印章的名称及枚数)
5.变更名称的分支企业或机构需加持工商局核发的《名
称变更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发票专用章须知
1. 公司开介绍信(写清□□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是否刻过发票专用章,带不带税号,
现需刻的是否带税号的发票专用章);
2.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4. 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以及亲笔亲签名的委托书
(委托书中需注明被委托人姓名、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名称,印章的名称及枚数);
5.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刻合同专用章须知
1. 公司开介绍信(写明原来公司是否刻过合同专用章,如已刻过一枚或多枚合同专用章,
需写出明这次需刻的合同专用章编号是几);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4. 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及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委托书中需注明被委托人姓名、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名称,印章的名称及枚数)
5.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办理报关专用章等其它业务用章须知
1. 公司开介绍信(需注明□□公司因增加进出口业务需申请刻制报关专用章壹枚);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4. 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以及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委托书中注明被委托人姓名、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名称,印章的名称及枚数)
5.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更换公章、财务专用章须知
(更换其他需备案的印章参照此须知第2—7项办理)
1. 更换公章财务章请先与你公司开户的银行联系,询问是否去银行先将旧章在银行做旧的印鉴留存,
本审批窗口不需要提供印鉴变更卡,只负责对需更换公章财务章的公司进行提前告知;
2.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4. 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公章更换说明材料(需注明公章更换原因)
5. 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及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委托书中需注明被委托人姓名、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名称,印章的名称及枚数)
6.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7. 带原旧章,交由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特注:如需同时更换公章、财务章的企业或单位由于牵扯银行帐户的问题需由法人到场亲自办理更换手续。
丢失印章补卡须知
1. 申请补刻印章的单位需到丢失地所辖派出所进行报案,并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单位需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公章作废(如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晚报等);
3. 持整张挂失的报纸(自刊登之日起公示三天后);
4. 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6. 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公章丢失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经过);
7. 法人需持上述材料亲自来办理补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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