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北京和旭会计服务中心,成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是市财政局批准的北京市最早的会计服务公司之一。
多年来,公司遵循“诚信、专业、服务、高效、创新”的理念为广大企业客户服务。
为企业提供工商、财务、税务服务。代理记账、财务托管、注册、变更、注销咨询、各种财务、税务咨询、为拟上市公司做账务梳理、整理乱账、社保代理、社保代理咨询、审计咨询服务等,成为我们的会员,享有24小时的会员服务;在线答疑,快捷高效,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http://www.hexu.com.cn/
上一篇:代理记账的法律关系